项目名称:霞浦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创建项目二期(室内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5,128.00元
采购包1(霞浦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创建项目二期(室内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915,12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1,917.76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7000000-装修工程 |
霞浦县沙江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创建项目二期(室内装修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15,128.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27 至 2024-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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