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名称:越溪河流域(威远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威远县越溪镇、小河镇。
2.3 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2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越溪河越溪镇、小河镇河段生态河道、人工湿地、水生生态修复等工程。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36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环保工程施工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
4.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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