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生产辅助工作外委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装载机操作服务、桥式起重机操作服务、输煤专业生产辅助用工服务、生产现场保洁用工服务、化水专业(含煤炭采样制样化验、水汽化验)生产辅助用工、锅炉专业生产辅助用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生产辅助工作外委服务技术规范书》。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具体进厂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单价不高于本合同单价的前提下,本合同可续签后继续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3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日常维护服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得有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和分包。如有转包或分包,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 7月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7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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