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158001 来源:栖霞市 浏览次数: 936
项目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开标评标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和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及履约
- 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4158(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EPC)已由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栖霞市王格庄水库东侧、后夼村以西、汶水河河道以及东西两侧区域。
-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栖霞市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位于王格庄水库东侧、后夼村以西、汶水河河道以及东西两侧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21.47亩,设计处理规模5万m3/d。主体采用“潜流人工湿地+河道走廊湿地”工艺,对松山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削减入河水体污染负荷,保障门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主要工程内容:土方工程、潜流人工湿地主体、出水指示池、河道走廊湿地主体、水生和陆生植物、引排水管道、配套附属设施等。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并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按照每个项目子项确定周期:其中,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并通过审查;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审查通过的完整施工图)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4)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部分,项目涵盖开竣工等相关手续办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保修等全过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以及相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7 计划投资额:约7240.31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烟建建管【2022】30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3.2.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5.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参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5日 17:00至2023年05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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