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暂估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102001 来源:招远市 浏览次数: 1109
项目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开标评标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和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及履约
- 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4102(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暂估价)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金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招远市市区温泉路南侧、罗峰路西侧、山东永兴街东侧位置。
- 2.2 建设规模: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暂估价)位于招远市市区温泉路南侧、罗峰路西侧、永兴街东侧;本项目招标内容为18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取得电梯准用证、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服务等。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项目具备电梯安装条件后,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证交付山东招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安装期)。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造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完成金都丽悦广场建设项目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取得电梯准用证、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全部工作。
- 2.6 质量保修期:由县级(含) 以上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取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自合同内最后一台电梯取得使用证次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所投电梯制造商,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含)以上资质(含明细表)及电梯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含) 以上资质(含明细表) 。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334号)。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 17:00至2023年07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