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烟台开发区南昌大街以北,北京中路以东,海滨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2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4261平方米(含人防工程面积约7200平方米),拟建设检测楼、研发楼及展厅、行政办公、裙房、专家公寓、多功能厅、门卫、地下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于一体的研发综合体。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检测楼、研发楼及展厅、行政办公、裙房、专家公寓、多功能厅、门卫、地下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本项目的全部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暖通、防雷、防静电、抗震、消防、新风、幕墙、楼宇亮化、智能化、室外管网等全专业(含精装修及室外景观)施工及厂区配套(含道路等)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在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在烟资质核验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名单中。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合格证书);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1日08:30至2022年12月06日08:3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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