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全厂脱硫脱硝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请登录)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2024年8月16日-2027年8月1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请登录)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全厂脱硫脱硝CEMS监控 |
2024-2027年全厂脱硫脱硝CEMS监控系统委托运营:负责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全厂脱硫、脱硝CEMS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换件、试剂更换,负责烟尘及流量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证烟气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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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全厂脱硫脱硝CEMS监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5 15:30到2024-07-02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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