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00万元
采购需求:
如皋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项目。为持续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空间布局的作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紧凑集约发展,需对如皋市现有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编制完成,具体时间应结合工作进展,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投标人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职责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7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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