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西吉县人民医院闽宁协作“组团式”帮扶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闽宁协作“组团式”帮扶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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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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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3)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供应商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6-26 00:00:00 至 2024-07-04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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