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白山机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
2.2项目范围:长白山机场高压电缆井重做、场区路面维修、场区管网维修、场区路灯维修。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最高控制价:316,525.98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 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获取截至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 供应商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9 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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