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佛山-无锡1万吨铝锭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
3.1项目标段:1个标段
货物名称 |
运输路段 |
预估数量(吨) |
地点说明 |
铝锭 |
佛山-无锡 |
10000 |
1.起运地点:(请登录); 2.到达地点:(请登录)。 |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报价需包含在起运地点提货所产生的出库费,请谨慎报价。 2.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估运输总量10000吨,实际承运周期、运输总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4.运输方式:公海联运。 |
项目竞价起拍价为150元/吨,梯度价为-0.2元/吨,根据竞价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人要求有自有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响应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审小组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3.本次响应人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请登录)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并成功申请成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后方可参与;
2.竞价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6月25日10时至2024年6月28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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