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四条“除不可抗力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变化、规划改变、用地性质变更等非招标人原因发生变化,招标人启动招标程序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及流程办理退还事宜。特此公告!招标人:贵安新区汽车产****业投资有限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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