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2024年网点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ZCFDA
1.3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2024年网点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执行采购。
1.4项目地址:运城市(县、区)范围内。
1.5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无异议,可续签2次,每次2年。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7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日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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