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市政设施养护服务-市政设施日常养护
3.预算金额:3702.6万元/年,本项目报价以下浮率进行报价,控制下浮率为6%,若投标下浮率<6%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 1 包):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常州市金坛区市政设施养护服务-市政设施日常养护 |
1 |
3702.6 |
市政设施日常养护范围:车行道(沥青、混凝土)、非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人行道(以上均含侧平石、树池、雨污水井盖等)、桥梁(桥面、桥栏杆、桥梁伸缩缝、挡土墙)、河道(驳岸和护栏)、退红线区域和公园、绿地(除木结构及仿木结构建筑以外的设施设备、含公房维修)及其他市政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进行维护服务。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承接过单份市政养护项目(年度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合同工期不少于12个月)。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由项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牵头签署的市政养护项目合同、付款发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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