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Y
2、采购计划备案号:HBYY-202403SL-004002001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曲远河灌区(东大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38.93(万元)
6、最高限价:1138.93(万元)
7、采购需求:
1.渠首工程;2.骨干输配水工程3.渠(沟)建筑物与渠系配套设施等,详细工程量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灌区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接过其他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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