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2.2项目规模:在轧钢厂三座蓄热式步进加炉的煤烟和空烟排烟系统,安装6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泉州闽光钢铁轧钢厂三座蓄热式步进加炉的煤烟和空烟排烟系统,安装6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包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方案设计、设备成套供货、现场安装施工(含施工垃圾清理)、调试、以及第三方设备环保比对、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棒材加热炉煤烟和空烟排烟系统2套,线材加热炉煤烟和空烟排烟系统2套,高棒加热炉煤烟和空烟排烟系统2套,以实现对生产中排放污染物(SO2、NO、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实时准确监测、记录及数据上传。详见《轧钢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招标技术要求》。 施工临时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电源接入点位置,中标人免费使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如有): ;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供货、设备安装、调试、投入运行以及对6套烟气在线装置进行联网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和《轧钢加热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同(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或能力。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附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6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7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为无效标书。
4. 请于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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