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甘肃公司2024年下半年钢材类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甘肃公司2024年下半年钢材类物资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华能甘肃公司2024年下半年钢材类物资框架采购主要包含管材类、板材类、不锈钢类、型材类钢材,总计169项,年暂估总采购量394.058吨。其中平凉发电公司采购24项,总计27.005吨;景泰热电公司38项,总计88.3吨;兰州热电公司采购5项,总计3.12292吨;连城发电公司33项,共75.78吨;甘谷发电公司24项,25.6吨;酒泉热电公司27项,共147.5吨;靖远热电公司9项8.750吨;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9项,共18吨。
2.2交货期:采购结果适用于甘肃公司所辖企业,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框架协议期内,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5日内(紧急情况下7日内,酒泉热电公司、连城发电公司、景泰热电公司预计送货频次3次,其余电厂均为一次性送货),供货到指定地点(落地交货,单价中包含运费、卸货费等一切费用)。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用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货方式均为预估,根据实际需求送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钢材销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9:00起至2024年6月27日17:00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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