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红塔集团品牌实拍视频策划及传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5年红塔集团品牌实拍视频策划及传播项目。
2.2 项目编号:2460030101040004.02
2.3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红塔集团品牌等实拍视频策划及传播,主要包括:原创微电影类视频、活动类实拍视频等传播内容的脚本撰写、拍摄剪辑及后期包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计金额约:7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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