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宿迁销售分公司加气站业务外包(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迁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为不断增强企业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招标人中国石油江苏宿迁销售分公司拟继续对加气站业务开展外包,外包服务费用估算120万元/年。本项目年销售量无法准确预测,现提供加气站租赁经营以来总销量,供潜在投标人参考:2022年3892.53吨、2023年2866.80吨、2024年1-5月份888吨。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3年。
2.3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招标人所属CNG加气站部分业务(操作类)外包,外包销售任务(含相关的工作),根据销售量结算服务费(固定单价),主要包括加气服务、场站工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设备故障排除与维修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江苏宿迁销售公司CNG加气站业务外包需求》。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所属加油站、化验室、油库。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计价方式
报价方式:每吨LNG销售服务单价固定,招标人购买服务,服务人员属于中标人员工;
结算方式:外包费用=吨气服务费*外包业务实际销量,按月结算。即每月初双方确认上月外包销售量和服务费,开票据发票后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承担过易燃易爆品经营或存储场所服务外包类项目至少一项,提供①中标通知或合同;②对应项目发票。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各网站记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未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社保缴纳记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集团内只能由一家单位投标。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16时至 2024年6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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