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AST20240618
项目名称:红场镇水红线道路两侧绿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审核金额(元):¥306945.9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738.65元)。
最高限价(元)(如有):¥306945.97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红场镇水红线道路两侧绿化整治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清除杂草、回填种植土、铺设花岗岩路缘石及石屑路面等。招标范围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预算审核书的内容。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供应商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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