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文化创意体验中心-智慧文化科创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已由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
2、建设地点:乐陵市
3、建设规模:乐陵市文化创意体验中心-智慧文化科创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共计34部电梯。
4、计划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进度,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安装。接甲方订单通知后,45日历天内货物到场;货物到场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5、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维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10491800.00元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所投厂家具备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外,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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