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上游沙溪、金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沙溪流域(三元、沙县、永安、清流、明溪)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技术劳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江上游沙溪、金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沙溪流域(三元、沙县、永安、清流、明溪)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技术劳务服务;
1.2项目地点:(请登录)
1.3技术劳务服务费最高限额:120.79万元。
1.4招标类型:劳务服务类;
1.5招标内容: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新建改造堤防总长度为59.6km,其中新建堤防长度33.0km,新建护岸长度26.6km,总投资5.818亿元:
(1)三元区堤防(护岸)长度为12.8km,其中新建堤防8.1km,新建护岸4.7km,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153亿元;
(2)沙县区堤防(护岸)长度为14.2km,其中新建堤防7.0km,新建护岸7.2km,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000亿元;
(3)永安市堤防(护岸)长度为16.1km,其中新建堤防9.1km,新建护岸7.0km,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800亿元;
(4)清流县堤防(护岸)长度为11.7km,其中新建堤防4.0km,新建护岸7.7km,估算工程总投资约0.965亿元;
(5)明溪县堤防(护岸)长度为4.8km,其中新建堤防4.8km,估算工程总投资约0.900亿元;
(2)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起至配合发包人通过项目可研设计报批为止。
(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设计报告及附图,其他成果应满足发包人的进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工结构】。(应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3.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 6月20日至2024年 6月 25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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