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 项目名称###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11-###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1(项)21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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