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XHS021
项目名称:污水站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污水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的污水站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污水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3、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投标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8.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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