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但非设计施工一体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答:不满足2.问题二:若提供业绩为施工总包内含有符合业绩要求的装修内容,合同名称不含“装修”“装饰”的文字,但合同的施工内容明确写了装修部分的情况,并能提供相应材料作证,该业绩是否给予认可?答:不认可,业绩应该为设计施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