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惠昌路(大同路南~榆荫路北)
2.2建设规模:最大管径DN500,合同估算价约30.8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苏州高新区惠昌路(大同路南~榆荫路北)给水管道恢复工程;
招标范围:高新区惠昌路(大同路南~榆荫路北)给水管道恢复工程;
合同估算价:30.8万元;
招标工期:153日历天;
2.4其他: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7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内容或指标要求的,则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或内容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5)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09:00至2024年06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861402811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3576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