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经济开发区云开路东头南侧地块市政排水及给水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范围内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铺设及配套井室砌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 期:60 日历天
2.7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B 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代理查询为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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