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产业投资集团食堂生鲜类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产业投资集团食堂生鲜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食堂所需12个月采购量的食材(含配送服务),包括青菜、水果、蛋禽、水产、散装干调等,不包含米、面、油、肉、肉灌制品。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二楼食堂。
2.4交货期:接收买方订单后卖方在次日8:00前将订单内全部货物交付到交货地点。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双方无异议后续签下一年,直到三年期满。
2.5最高投标限价:以同类产品在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超市询价所得的同期同质零售价格为基础,供应商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中包含成本、包装、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允许低于5%。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的,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连续12个月累计供货额不小于10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同一项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5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地点或仓储地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有房屋的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2)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以下事项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①所供货物来源为正规渠道,并可追溯。
②所供货物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供应的肉类产品需提供本批次产品的检疫合格证。
③所有配送的食品,不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④如发生以上任何事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
3.7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相关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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