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五金、灯具、洁具、水电、管材、线材等易耗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2万元(合同期内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招标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验范围须涵盖五金交电等)。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报价单(附件2)。
3.因招标人无法准确描述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单中列明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参数做为最低技术要求,请投标人以此为参考进行单价报价。
4.因实际工作中对采购项目会产生新的需求,报价单中无法涵盖所有产品,招标人向中标人采购的产品不仅限于此报价单中产品,报价单以外的产品投标人需承诺不高于市场同产品价格,并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产品。
5.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全新)且与订单一致,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指定配送时间送货,若未能按时送货的,每次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3.若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正品(全新)的,经查实,中标人须支付该货物价格三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验收方式
中标人将招标人所需五金配件送至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
七、付款方式
费用按实结算。招标人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
八、
投标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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