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建设消浪平台174m,在原有突堤基础上延长建设51.86m防波堤及相关配套措施。
2.3.招标范围:南海江尾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建设消浪平台174m,在原有突堤基础上延长建设51.86m防波堤及相关配套措施。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关键控制设备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若有),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11.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8日23时00分00秒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9日10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