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原县安陵路李家坡段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32,983.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安陵路李家坡段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2,983.7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2,983.7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工程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32,983.70 | 2,332,983.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安陵路李家坡段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安陵路李家坡段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08: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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