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南环路雨污分流工程(招标编号:SXLF14102220240614009-01),已由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翼审管立字44号文件、翼审管立字76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筹措,招标人为翼城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南环路雨污分流工程
2.2建设地点:翼城县南环路、范村河城区段
2.3项目规模:翼城县南环路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完善范村河城区段两岸污水管网,对南路路现状雨污合流管进行分流改造和雨污管网完善。新建DN300-DN1000污水收集管10615米,DN600-DN1800雨水收集管4400米;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翼城县城区雨污水治理补短板项目-翼城县南环路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本项目财政审定金额为:54938064.8元。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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