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海上光伏钢桁架分部制造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上光伏钢桁架制作总重量预估约12000t,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负责钢桁架分部制造,主要包括:
材料采购(含损耗,结构型材、檩条、焊接球、钢板、格栅板、变径、螺栓、涂装用油漆、后续海上现场补漆所用油漆、吊支架、事故油箱)、材料下切、单片预制、箱变平台制作、护栏制作、事故油箱制作、热浸锌、涂装、包装运输到指定场地以及约定的对交付物品的后续质保、维修及整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实施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人员要求: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和本单位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8)其他: / 。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最多为两家企业组成 。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6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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