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37081206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111-3708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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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名称 |
吉安路(豫州路 — 西浦路)道路改造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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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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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吉安路(豫州路—西浦路)道路改造工程(EPC),道路长2480米、车行道宽22米 ,新建雨污水管道。现有道路拆除改建,恢复破坏的路灯、绿化等;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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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设计内容包括: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图设计、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审图通过、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等工作,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施工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等,以及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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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吉安路(豫州路—西浦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长2480米、车行道宽22米,新建雨污水管道。现有道路拆除改建,恢复破坏的路灯、绿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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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34720000 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3472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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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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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 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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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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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0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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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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