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024年公众责任险项目。
1.2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元(含税)。
1.3采购内容:张家界电信2024年公众责任险购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人。
1.5服务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6.30-2025.6.29)。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95000.00元(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应答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争性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处理范围在全国其他区城内存在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争性谈判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6月1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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