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含山金桥产业合作园-创业大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材采购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采购高度11米双臂路灯344套(含单灯控制器)、11米单臂路灯6套(含单灯控制器)、高度15米中杆灯10杆(含单灯控制器)、路灯配电箱6台(含智能监控终端)、组合式成套箱式变电站6台(160KVA)。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32号),项目统一代码:2202-340522-04-01-532633
3、投资规模:本项目采购费用为3618380.00元
4、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18380.00元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无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3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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