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1.沈发改审字【2023】18号;2.沈发改审字【202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长白配水厂增水扩建改造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对沈阳市城市供水排水能力实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配水厂3座、传输泵站1座、扩建配水厂一座,改造老旧水厂8座及水质检验中心设备更新,新建输配水管网180.885千米,改造配水管道50.04千米,新建排水管道0.725千米,管道修复11.676千米,管道清淤9.848千米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1023208001001 |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长白配水厂增水扩建改造一期工程施工 |
长白配水厂增水扩建改造一期工程,扩建配水厂1座,扩建后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日。在原配水厂院内新建蓄水池1座,改造加氯间、变电所、泵房等各1座。 |
166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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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7月18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身份证认证刷卡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四、投标 |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09:30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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