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宏伟乡办公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陇住建发〔2024﹞13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基层政权建设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宏伟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内墙乳胶漆面积2919.03平方米;外墙乳胶漆面积780.16平方米;室内楼梯刷环氧树脂面层71.22平方米;购置电暖片180片:灯具78套(配套电线);所有木门全部更换套装木门48.87平方米;更换部分铝合金窗户。
2、办公室维修改造工程:PVC扣板吊顶199.68平方米;内墙胶漆面积536.60平方米;外墙乳胶漆面积173.42平方米;墙板面积31.64平方米;台阶面积63.60平方米;瓦屋面拆除面积318平方米;灯具13套;插座26:开关13个。
3、食堂维修改造工程::PVC扣板吊顶面积54平方米;内墙乳胶漆面积64.96平方米。
4、院坪维修415平方米:
5、新建应急物资库81平方米:
6、新建彩钢棚面积148平方米:
7、新建厕所一座。
8、设备安装(干式变压器1台、空气能2台)。
9、拆除房屋(砖混面积75.75平方米、砖木面积52.50平方米、彩钢面积74平方米、空调拆除12台)。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4年7月10日开工,2024年8月24日完工,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8日(0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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