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LQJSGC-2024-019
2、工程名称:临清市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剩余工程)(EPC)
3、建设地点:(请登录)
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3200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卡口、仓储仓库、监管仓库、海关办公楼、管理用房、堆场及配套设备用房。
5、本项目剩余工程EPC计划投资:约27584万元(以最终的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开工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计。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临清市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剩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前期已完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工作面、工程场地、工程资料交接,楼房及厂房单体建筑、园区内及周边道路、排水、综合管线、消防、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相关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化没计、专项设计(不含工艺设备)、设计变更等]、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满足海关主管部门的使用功能需求及相关验收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⑤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或一级结构工程师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五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载明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人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8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以投标企业登录系统后下载的.lczf格式的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到聊城市公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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