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KLZB-2024-051。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太阳能热水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340元。
5.最高限价:热泵系统机组设备和太阳能系统集热器年度清洗及除垢服务费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单位:元/次),最高限价为70000元/次;维修保养服务费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单位:元/年),最高限价为129340元/年。
6.采购需求:包含热泵系统机组设备及屋面管网维修保养、太阳能系统集热器及屋面管网维修保养、热泵系统机组设备和太阳能系统集热器年度清洗及除垢。
7.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期内履约情况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采购服务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2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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