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24ZFF0078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属下相关企业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贸易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号 |
审计项目 |
审计类别 |
资产 规模 (亿元) |
审计期间 |
最高限价(元, 含税) |
标包2 |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经济责任审计 |
13.18 |
2020.5-2024.6 |
300,000.00 |
注:上述各标包审计范围包括本级内设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受托管理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等。投标人须在所投标包对应的审计期间内未曾向被审计企业提供过年度审计、财务或税务咨询服务。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3.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不能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提供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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