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随县片区一期)各乡镇管网和道路恢复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标包号 |
招标内容 |
交货要求 |
供货地点 |
服务期 |
1 |
采购C15、C20、C25、C30、C25 P6、C30 P6商品混凝土 |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交货。采购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投标人每次交货时间不得超过2天。 |
万和镇、吴山镇、万福店农场、唐县镇,及周边区域 |
合同签订后2年 |
2 |
新街镇、环潭镇、安居镇、均川镇,及周边区域 |
合同签订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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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尚市镇、历山镇、殷店镇、高城镇,及周边区域 |
合同签订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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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林镇、草店镇、淮河镇,及周边区域 |
合同签订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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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山镇、三里岗镇、柳林镇、长岗镇,及周边区域 |
合同签订后2年 |
备注:①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包,各标包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其他:①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包,且不接受中标后分包。②投标人必须以标包为单位进行报价,评审和中标均以标包为单位。③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多个标包进行投标,允许中标多个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②.投标人应具备提供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人力、物资、工机具、运输设备等保障能力(提供承诺函);③.投标单位须有正常的社保、纳税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完税凭证)。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未按要求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 年 6 月 8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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