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文化艺术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上海万松国和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拟多渠道筹措,来自企业自筹比例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文化艺术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2.2项目类别:服务类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临三三公路,西临海西路,东侧与北侧为滨海森林公园。本项目对现有建筑面积23929平方米。
一标段为:艺术孵化中心建筑面积1251平方米、艺术传媒中心建筑面积1281平方米、大师创作中心建筑面积848平方米、艺术商业中心建筑面积8770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地面、门窗、墙壁、棚顶、灯光等改造,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空调系统改造;外墙饰面翻新等工程。购置展柜、展台、雕塑台、LED屏等设备。
二标段为:金融中心建筑面积1319平方米、艺术品拍卖中心建筑面积2558平方米、创作中心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艺术品独立展示区建筑面积5012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
包括地面、门窗、墙壁、棚顶、灯光等改造,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空调系统改造;外墙饰面翻新等工程。购置展柜、展台、雕塑台、LED屏等设备。
工程费用暂定价共计:35497.30万元。
其中一标段项目工程费用暂定价共计:18025.53万元;监理费控制价为:279.29万元。
2.5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参与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6工期要求: 总工期1305日历日。
2.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全过程、保修移交阶段监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
3.2.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成立,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5.2、招标件领取时间:2024年6月7日09时00分-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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