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常州市武进长沟河片区儿童科技中心和艺术中心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武进长沟河片区儿童科技中心和艺术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武发改复【2024】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常州市武进长沟河片区儿童科技中心和艺术中心新建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古方路与长沟路交汇处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武进区古方路与长沟路交汇处,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2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858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地上3层,地下1层的艺术中心;一栋地上3层,地下2层的儿童科技中心;配套建设一座跨径75米,桥宽24米的钢结构斜拉拱桥;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设施。
2.3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常州市武进区现行的相关地标、规程,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2.4设计服务期要求:10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5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4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各场馆设计文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及时提供。
2.5投资总额: 约59793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项目所需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相应的报批手续(招标人配合办理此手续),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智能化、幕墙、标识、照明、景观、桥梁、绿色节能、装饰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招标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招标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内容 |
规模面积(平方米) |
估算价 (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 专业、等级 |
01 |
常州市武进长沟河片区儿童科技中心和艺术中心新建工程设计 |
总建筑面积34858平方米 |
1600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6、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7、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情况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并按相应情况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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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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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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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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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2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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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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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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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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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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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3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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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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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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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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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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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4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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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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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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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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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5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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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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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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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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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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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6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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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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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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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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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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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7 |
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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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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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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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注:(1)“√”表示具有此项资质;“-”表示无此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 建筑工程设计 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负责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 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6月 6 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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