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核汇海榆次伽东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评估报告采购
交货/服务时间:
环境影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
水土保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交货/服务地点:汇海公司指定地点
供货范围:
环境影响:
(1)搜集能满足《中核汇海榆次伽东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的基础性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对项目环境保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2)方案编制完成后,上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取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
水土保持:
(1)搜集能满足《中核汇海榆次伽东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报告》需要的基础性资料,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对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方案编制完成后,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最终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协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成果应保证编制质量,现场踏勘、前期相关报告等材料的数据应有据可依,项目提及的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环境影响: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2个环评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部注册环评工程师职称。
水土保持: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2个水土保持项目业绩,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报名在2024年06月11日 11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时00分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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