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雨污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雨污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香河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雨污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3)建筑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香河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雨污管网及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拟对景华路、景北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并对路面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恢复。本项目新建雨水管道(含支线、雨水口管)3106m,污水管道(含支线)2402m,恢复路面35722.91㎡,并对附属设施进行恢复。 (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督单位: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6 09:00至2024-06-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