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桥上周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北仑区柴桥街道。
项目规模:柴桥上周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5台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工期要求: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完成设备交货;安装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具体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5.950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2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的制造,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投标产品的安装,且在有效期范围内。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要求的安装资质,可提供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日9时至2024年06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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