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134台风机定检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2.2 项目规模:134 台华锐SL1500型风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0/18-QT-00201 |
134台风机定检 |
瓜州风电场2024年134台风机定检 |
200 |
【134台风机定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定检服务业绩(不少于300台风机,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工作量、签字页扫描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接受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若2023年未审计完成,可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4 15:52到2024-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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