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皋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皋兰县殡葬管理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皋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
2.2 项目编号:LZYF-GLB
2.3 项目地点:皋兰县殡仪馆。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具备施工条件后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验收。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7 本项目投资额:305万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指标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和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或 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6月 04 日至 2024 年 06月 0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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