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8131-XM001
项目名称:特定行业公用经费(北校区污水站运行维保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污水站运维托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71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全面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运行维护人员(包含操作、维修及现场管理人员等),水泵及管道清堵,污泥外运,日常水量及水质监测和设备保养,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污水达标排放。
注: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______%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______%。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比例。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响应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03至2024-06-11, ,每天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4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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